电子电器行业产业链条长、消费市场广、全球化程度高,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有重要支撑作用,另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广泛,包括百姓日用产品、其它场景专用产品等,其产品安全至关重要。因此,我国对电子电器行业实施多项制度的管理,如电子电器产品强制认证制度、通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制度等等。在改革开放前这些制度的严格施行,对促进行业管理具有重大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适应其发展,电子电器行业的管理制度在施行上有必要进行改革,以进一步破除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国务院办公厅在2022年9月17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 [2022] 31号),旨在为进一步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促进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了《意见》的有效落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下述对这些文件做一介绍。
一、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流程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因此,《意见》的主要内容构成包括:指导思想;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附件等七部分。若要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1。
附件 1:《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 [2022] 31号)
1、《意见》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李克强总理指出,通过减税降费、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公平公正监管等政策措施,为先进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
电子电器行业产业链条长、消费市场广、全球化程度高,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有重要支撑作用。我国电子电器行业正处在夯实产业基础、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听取行业、企业意见建议,实地调研摸排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逐项研究改革举措,在此基础上起草《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这次改革落地实施后,预计将产生如下表1-1所述的三方面的影响。
表 1-2:《意见》实施后对电子电器行业的影响
2、《意见》部署的改革内容
《意见》部署了五方面改革举措,包括: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下表1-2是对这五项改革制度的阐述。
表 1-2:《意见》部署的改革举措的阐述
二、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
1、《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设立的一项行政许可,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准入管理。进网许可制度实施20多年来,对促进电信设备制造业健康发展、筑牢公用电信网络安全基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这一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完善,但仍存在较大改进空间。例如,设备进网目录未能实现动态更新,粘贴纸质进网许可标志已不适应当前企业生产和管理要求,与其他管理制度的检测项目仍存在一些重复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了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的举措,要求动态调整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等,具体8项举措详见下表2-1的描述。
表 2-1:《意见》提出的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的举措
在此次全流程改革过程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对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进行改革,提出了八项改革措施、两项监管要求。八项改革措施分别是动态调整进网许可设备目录、精简优化检测项目、承诺审批时限、延长试用批文有效期、推行标志电子化、实行产品系族管理、互认EMC检测报告、试行自检自证;两项监管要求主要是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完善监督管理规则等。这些改革措施和要求涵盖了进网许可从设备目录、事前检测、受理审批、证书管理、标志发放和证后监管全流程,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欲详细了解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的进网电信设备目录的请进入。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
为了《意见》的有效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意见》的要求,制定了配套措施并发文要求施行,如:《关于开展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自检自证试点有关工作的通告》(工信部信管函 [2022] 273号)、《关于启用和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通告》(工信部信管 [2023] 79号)、《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工信部信管函 [2023] 14号)等等。使《意见》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改革得到了充分的落实。
欲详细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内容的请进入。
三、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
1、《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利于推动5G、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发展。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无线电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培养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前期对相关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调研情况及工作实际,《意见》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提出了改革举措,具体3项举措内容详见下表3-1。
表 3-1:《意见》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提出的改革举措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
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改革制定相关了配套措施。其中包括:《关于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无函 [2022] 314号)、《关于修订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的通知》(工信厅无 [2023] 4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工作程序的通知》(工信厅无函 [2023] 310号)等等。
欲详细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内容的请进入。
四、关于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
1、《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
基础电子产业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主要包括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领域。当前我国基础电子行业存在核心竞争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约束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信息技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恰应其需,对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明确部署,为强化基础电子保障能力、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了纲领性的政策导向。为此,《意见》就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提出了四方面具体要求,详见下表4-1。
表 4-1:《意见》就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提出的具体要求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
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基础电子产业制度改革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其中重点的包括: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调整优化电子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等等,下表4-2给出了这些配套文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及简介等。
表 4-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基础电子产业制度改革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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