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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业务资费情况

浏览:1295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5-12-01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信息产业部(包括前邮电部)陆续制定了多种灵活的移动电话资费政策,增加了移动电话资费结构的选择性。我国从1987年开始制定模拟移动电话的资费政策,到1994年开始制定数字移动电话的资费政策,由于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的不断变化,使我国移动电话的资费标准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由下表0-1可以看出其发展过程。

0-1:我国移动电话资费发展过程一览表

当时我国移动电话分为G网和C网(2G时代),均实行双向收费(仅是国家的政策,实际上运营商已施行单向收费)。主要分为立即计费业务和预付费业务两大付费方式管理、和非漫游用户和漫游用户两大类用户类别管理,一般情况下我国当时市场上的收费项目如下表 0-2所示(不同的移动运营企业有不同的特例情况)。

0-2:当时我国移动电话收费项目

一、两类付费方式资费管理

1移动电话立即计费业务

1994年我国数字移动电话刚刚起步,19945月邮电部下发了邮部[1994]281号文件对数字移动电话的资费标准做了规定;199512月邮电部下发了《数字移动电话(GSM)计费原则》(后于1998年邮电部以“电经资[1998]228号”又对其做了修改),规定了数字移动电话的资费框架和收费标准;20011228信息产业部商国家计委对中国联通的CDMA业务资费也进行了批复(信部清函[2001]605号),同意C网的资费标准和计费原则参照G网执行。因此,对于数字移动电话立即计费业务的资费标准,不论是G网或C网,基本情况为:计费方式为双向收费,通话费计费单位为分钟,不足一分钟的部分按一分钟计算。基本月租50/月,本业务区基本通话费0.4/分钟,漫游通话费0.6/分钟。拨打长途(国内、国际和港澳台)按现行标准加收长途电话费。拨打IP电话的加收IP电话费。

2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

我国是从1998年开通的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1998年原邮电部下发了《关于数字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然后于1999年(信清[1999]91号)和200014又做了调整(信清[2000]06号)。因此,对于GSM网数字移动电话预付费SIM业务(如中国移动的神州行和中国联通的如意通业务)的资费标准,基本情况为:计费方式为双向收费,通话费计费单位为分钟,不足一分钟的部分按一分钟计算。免收入网费和基本月租费。移动电话做主叫,本业务区基本通话费0.6/分钟,漫游通话费0.8/分钟。拨打省内长途加收0.6/分钟长途通话费,拨打省际长途加收0.8/分钟长途通话费,拨打国际及港澳台的按现行标准加收长途通话费。移动电话做被叫时,本地通话费0.6/分钟,漫游通话费1.4/分钟。

对于CDMA网数字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2003310信息产业部商国家计委对中国联通CDMA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资费标准进行了批复(信部清[2003]110号),同意C网预付费业务的资费标准和计费原则参照G网预付费业务执行。资费标准的基本情况为:计费方式为双向收费,通话费计费单位为分钟,不足一分钟的部分按一分钟计算。免收入网费和基本月租费。移动电话做主叫,本业务区基本通话费0.6/分钟,漫游通话费0.8/分钟。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港澳台电话和国际电话按相应的国内长途电话、港澳台电话和国际电话资费标准加收长途电话费;拨打IP电话按IP电话资费标准加收IP电话费。移动电话做被叫时,本地通话费0.6/分钟,漫游通话费0.8/分钟,并按国内长途电话资费标准加收国内长途电话费。

二、两类用户类别资费管理

对于非漫游移动用户基本上按照上述两类付费方式进行资费管理的。对于漫游移动用户分为下述两种情况:

1、移动用户国内漫游业务资费:

上述所述的两类付费方式中已介绍了初期的用户国内漫游业务的资费。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信部联清[2005]408号),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上限管理,资费上限标准暂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由信息产业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调整。因此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初经过价格听证于2008213决定对上限标准进行了调整,欲详细了解的请进入

2、移动用户国际漫游业务资费

国际漫游业务又分为境外用户漫游至国内和国内移动用户漫游至境外两种情况。当时我国采用的是在通话费的基础上多加收15%,国际漫游通话费标准及收费情况具体详见下表2-2

2-2:目前我国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收费情况

三、其他资费管理

对于移动通信电话各种业务资费,同样是在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和上限管理方式。

欲详细了解不同的移动电话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请进入

随着电信市场的逐步开放,移动电信运营商实行了越来越多的、灵活的资费营销政策。如:

1移动电话套餐资费方案

各地运营企业已经推出了众多的套餐方案和优惠方案,各地的情况略有差异,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情况自主选择。

2积分回馈方案

当时运营商均对用户实行了更加灵活的积分营销策略。企业可以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多种多样的积分方案(例如,在积分方案中可以采用被叫包月等形式),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3对于移动电话用户可选择的业务

如:来电显示、短消息及基于短信平台的业务、呼叫转移、多方通话、遇忙回叫、移动秘书等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考虑到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方案由运营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2009128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2009]618号)要求,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长途电话时,将现行同时收取的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两项资费,合并为“长途通话费”一项资费。除IP电话外,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国内长途电话、国际及台港澳长途电话,只收取合并后的国内、国际及台港澳长途通话费。合并后的长途通话费的管理方式,继续按《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信部联清[2005]408号)的规定执行。移动电话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拨打国际及台港澳电话时,只收取国际及台港澳长途通话费,不再同时加收国内漫游主叫通话费。移动电话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时,继续按《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8]75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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