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通信人在线![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上限管理方式下的电信业务

浏览:1917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5-12-01


为鼓励市场竞争,保护用户合法利益,完善电信资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电信行业协调健康发展,2005829,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信部联清[2005] 408号),对部分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资费上限标准暂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上限标准由信息产业部商国家发改委后调整,其中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由各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视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资费上限标准。这部分上限管理方式下的电信业务共4项,均为基础电信基本业务的通话费,具体详见下表1

1:信部联清[2005]408号文规定的上限管理方式下的电信业务

上限管理方式事实上是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的一种特例,即浮动幅度只有下浮动,且向下的浮动幅度由企业依据市场状况自行制定。上限管理方式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础电信业务的基本资费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标明了我国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已陆续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的电信资费管理机制,电信资费市场化改革的条件更加成熟。

2007531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上限标准的通知》(信部清[2007]266号),将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的上限标准由20//月下调为5//月;在停机保号期间,附加在移动电话上的其他业务功能,不得再收取费用。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电信企业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依据信部联清[2005]408号文件精神,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初经过价格听证,于2008213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8]75号),决定对移动电话国内(除港澳台地区外)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进行调整。该通知决定,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其调整前后资费的对比详见下表2

2: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调整前后资费的对比

20091118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工信部联通[2009]574),这部分上限管理方式下的电信业务共3大项,具体详见下表3

3:工信部联通[2009]574号文规定的上限管理方式下的电信业务

返回

附录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助学
© 2004-2026 通信人在线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6113876号 网站技术: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