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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R为IMT(5G-A、6G)新增的U6GHz(6425~7125MHz)工作频段

浏览:2001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6-06-13

我们知道,随着IMT技术体制的不断发展演进,尤其是5G-Advanced5G-A)和6G系统功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场景的突破,其上/下行数据传输速率越来越高,所需的信道高带宽需求自然愈来愈大。为此,为了促进IMTIMT-20205G)和IMT-20306G))的发展,为IMT新增适应5G-A6G特性要求的工作频段势在必行,比如U6GHzUpper 6GHz),在业界的呼声甚高。

欲具体了解ITU关于IMT介绍的请进入

一、U6GHz因原

1、原IMT工作频谱安排的困局

ITU-RIMT工作频谱的安排高度重视,早在201910月发布了ITU-R建议书 M.1036-6《在“无线电规则”中为IMT确定的频段内实现国际移动通信(IMT)地面部分的频谱安排》,以加速促进IMT的发展。该建议书为IMT(包括了IMT-20205G)在6GHz以下频段实施了工作频率安排,共包含8个频段(频段代号A~H),详见下表1-1-1

1-1-1ITU-R为包括IMT-2020在内的IMT安排6GHz以下的工作频段

紧接着,由于考虑到IMT-2020的使用场景包括:增强型移动宽带(eMBB)、超可靠和低延迟通信(URLLC)和大规模机器类型通信(mMTC)等,需要大带宽的工作频段,于是202312ITU-RM.1036-6进行了修订,发布了M.1036-7版本。该版本建议书在原6GHz以下的工作频段安排的基础上,又为IMT在毫米波段(24GHz以上)上安排了5个频段,详见下表1-1-2

1-1-2ITU-R在毫米波段为IMT安排的工作频段

欲详细了解ITU建议书M.1036版本情况的请进入

由上述两张表不难发现一个尬局:对于宽带宽的需求,安排的6GHz以下的较高工作频段的,如大于3.5GHz以上频段已被4G和基础5G所占用,而且频段的带宽也非足够宽;而毫米波段的频段其带宽足够宽,但传播特性要远劣于6GHz左右频率范围的频段,导致实现起来成本很高,关键是就目前的5G-A乃至6G的应用场景而言,毫米波段的使用并非常见,除非特殊的高传输容量、短距离传输的应用场景的需要。另外,由上述两表可知,在高于6GHz以上附近并没有频谱的安排。鉴于此,在6GHz以上划定一定的频段给ITM5G-A6G)使用,就能够满足大面积(广覆盖)组网的需要,同时还可以利用原6GHz以下的较高工作频段目前的成熟做法(软硬件、技术、运维等)。这是一个符合发展又兼顾现有现实的不错选择。

2U6GHz频谱的博弈

依据ITU的《无线电规则》(RR)的频谱划分,对于U6GHz频段介于其5570~6700MHz6700~7250MHz两个划分频段范围,划分的业务有固定业务、移动业务、卫星业务和空间业务等,且已被这些业务的相关应用在使用着。例如,在其低频段(如5925-6425MHz)的移动业务中,已被许多国家(特别是美国、欧洲等)用于免授权WLANWi-Fi)使用;在其高频段(如6425~7250GHz)的卫星业务中,已被许多国家(包括我国)用于卫星通信的上行链路。鉴于此,U6GHz频谱的使用必须协调ITM与其它在用业务的干扰影响,既要保证原有业务的正常通信,又要满足ITM特性的需求。中国在U6GHz频谱安排于IMT呼声最高,首先在业界提出,经过业界的研究验证,特别是ITU-R的重视,后经历了ITUWRC-19WRC-23两届大会协商,最终由WRC-23大会确认,将6425~7125MHz(共计700MHz连续带宽)频段分配给ITM使用。之所以选择该频段,主要基于两个关键的战略考量:一是它完美契合5G-A/6G对“大块连续频谱”的核心需求;二是它主动绕开业务复杂、争议巨大的低段频段,具体详见下表1-2的阐述。

1-2:选择U6GHz 6425~7125MHz)的考量

二、U6GHz的确认

1、中国的极力推动

早在2019APG19-5会议上,我国提出将5925~7125MHz频段标识于IMT2019年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上,由中国主导,联合非洲、俄罗斯等多个地区就已推动设立了相关研究议题(议程项1.2)。然而,全球对此频段的使用立场分歧巨大,主要为两大阵营:一是以中国、欧盟、非洲、俄罗斯等为代表支持用于5G/6G的阵营,主张将该频段授权给IMT使用,以支撑未来庞大的数据增长。GSMA等行业组织也积极游说,呼吁各国政府至少将U6GHz频段作为授权频谱。其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支持Wi-Fi使用的阵营,主张将整个6GHz频段作为非授权频谱用于Wi-Fi技术;以及部分国家及卫星产业组织为主的担忧卫星业务受干扰的纠结阵营,认为在此频段部署大功率的IMT基站,会干扰同频段现有的卫星固定业务。为此,该议题进入了长时间的研究协调过程,具体详见下表2-1的介绍。

2-1:议程项1.2的推动进展过程简介

2WRC-23的确认决议

在中国的主导下,在ITU-R的研究协调下,在与各国的协商下,经过四年的研究,并在WRC-23大会上为期4周的紧张磋商,最终达成了一个折中的、按区域(国际无线电区:1~3区)妥协(妥协的结果详见下表2-2-1)的决议,即《6425~7125MHz频段内国际移动通信的地面部分》(WRC-23220号决议),并以脚注形式写入《无线电规则》。最终确认6425~7125MHz 频段用于全球IMT的地面部分,“中国方案”获得成功。

2-2-1:用于IMTU6GHz频谱区域妥协方案

WRC-23220号决议中,注意到了6425~7125MHz频段内现有已使用的业务,因此指出:确定IMT的频段并不在《无线电规则》(RR)中确立优先地位,亦不妨碍将该频段用于已划分业务的任何应用。希望根据第5.457D5.457E5.457F款实施IMT的主管部门考虑使用这些脚注中提及的频段,同时考虑到ITU-R相关建议书的最新版本。这三个注脚是在WRC-23通过新修改的《无线电规则》(2024年版)中为此新增的,具体内容现摘录于下表2-2-2中。若要详细了解该决议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2

2-2-26425~7125MHz频段的RR注脚内容

附件 2:《6425~7125MHz频段内国际移动通信的地面部分》(WRC-23220号决议)

欲更多了解WRC-23《最后文件》具体内容的请进入

3M.1036的频谱安排

基于WRC-23220号决议,ITU-RM.1036-7版本建议书进行了修订,于20262月发布了M.1036-8版本(建议书名称没变),对6425~7125MHz频段进行了具体安排,具体可见下表2-3和下图2-3。频段代码被命名为N,整个频段仅用于TDD模式,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可在RR中指定的频段(6425~7125 MHz6425~7025 MHz7025~7125 MHz)的全部或部分范围内实施IMT

2-36425~7125MHz频率范围的频谱安排

2-36425~7125MHz频段频谱安排图

欲详细了解ITU建议书M.1036-8具体内容的请进入

三、中国的率先使用

1、率先立法指配

20235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2号),其中首次明确将6425~7125MHz频段指配用于IMT,并形成了国内脚注CHN45,即:6425~7125MHz全部或部分频段的移动业务确定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该频段应用模式、频率使用规划、业务间的兼容共存条件及协调程序确定前,IMT系统不投入实际部署使用。此时,这种国内立法的指配,在全球尚属首例。

欲详细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2具体内容的请进入

事实上,6425~7125MHz频段分配给IMT之前,该频段已分类给其它业务在使用,包括微波接力通信、卫星通信等,尤其是卫星通信的上行链路,如下图3-1所示(至少影响十多颗卫星)。因此,频段的清理或协调工作任重。

3-1:我国卫星业务上行链路的频率使用

欲详细了解上述相关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情况请进入微波接力通信卫星通信

2、率先用网验证

20265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向IMT-20306G)推进组批复6425~7125MHz频段6G试验频率使用许可,支持其在部分地区开展6G技术试验,面向国际电信联盟确定的6G典型场景与关键性能指标,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和测试验证。这也是全球首例批复U6GHz频段用于6G试验的案例。我们知道,IMT-20306G)推进组全面统筹我国6G技术研发与产业协同,当前已圆满完成6G第一阶段技术试验(单点验证),累计突破300多项关键核心技术;20261月正式启动第二阶段试验(系统验证),持续至2027年底。

欲具体了解我国IMT-20306G)推进组介绍请进入

欲进一步了解我国第五代公众移动通信(5G)系统工作频率使用情况请进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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