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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毫米波段中40~50吉赫兹(GHz)频段的频率使用

浏览:24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6-05-31

我们知道,40~50吉赫兹(GHz)频段在无线电频谱范围的划分中,属于极高频(EHF)频段,即属于微波中的毫米波波段(mmW)。毫米波段具有的传播特性包括:视距通信,通信距离较短;方向性极高,发射功率小;频率受雨、雾、雪、雹及空气中的气体吸收衰减大;遇阻挡衰减较大等等。因此,在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适用中可包括:短距离的点对点通信;微波接力通信;无线电定位;微蜂窝;LAN;卫星通信;卫星地球探测;射电天文;等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对于40~50吉赫兹(GHz)频段,其分配的无线电业务情况详见下表0

040~50吉赫兹(GHz)频段分配的无线电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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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曾在2013年将40~50吉赫兹(GHz)频段分配给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和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使用,具体频率使用规定要求见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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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的40~50 GHz频段的频率使用要求

201312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 [2013] 500号),旨在满足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应用需求,促进毫米波技术发展。《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我国频率使用情况,参照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及有关建议书,经研究,将40.5~42.3GHz/48.4~50.2GHz频段中的固定业务规划用于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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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频率使用技术要求

《通知》给出的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下表1-1-1。表中频段的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去波和来波成对使用,上下频带波道带宽可以不同,具体波道频率配置方案详见下表1-1-2

1-1-140~50 GHz频段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无线电通信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1-1-240~50 GHz频段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信道配置

2、频率使用管理要求

《通知》要求,具体频率分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分配上述频段时,可根据不同用频需求分配多个连续或不连续的波道。频率占用费的收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设置、使用上述频段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的电台,应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无需办理无线电台执照手续,有关电台备案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生产、进口和设置使用上述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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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40~50 GHz频段的频率使用要求

201312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 [2013] 502号),旨在满足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需求,适应未来无线网络的发展趋势。《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我国频谱使用情况,参照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及相关建议书,经研究,现将42.3~47.0GHz47.2~48.4GHz频段中的移动业务规划用于宽带无线接入系统。

欲更多了解我国关于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指配情况的请进入

1、频率使用技术要求

《通知》给出的宽带无线接入系统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下表2-1-1。并请遵照表中规划使用频段安排宽带无线接入系统信道配置方案,具体详见下表2-1-2

2-1-140~50 GHz频段宽带无线接入系统无线电通信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2-1-240~50 GHz频段宽带无线接入系统信道配置

2、频率使用管理要求

《通知》要求,为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射电天文台址(青海德令哈市、上海佘山、乌鲁木齐南山地区、北京密云县不老屯镇)周围1.5公里内禁止使用该类无线电发射设备。设置、使用上述频段的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电台,无需办理无线电台执照手续。生产、进口和设置使用上述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三、关于停止上述两业务40~50吉赫兹(GHz)频段频率使用的受理

20253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废止40~50吉赫兹(GHz)频段频率使用有关的两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工信部无 [2025] 66号),旨在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我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废止《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 [2013] 50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 [2013] 502号)。本通知自202611日起施行。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使用40~50吉赫兹(GHz)频段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及新的频率使用许可,已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可以使用至报废为止。

温馨提示:国家之所以清理40~50吉赫兹(GHz)频段的频率使用,目的是在为5G乃至6G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使用做准备。我们知道,ITU-RWRC-19已经为国际移动通信(IMT)使用毫米波频段(mmW)频率做出了安排,其中就包括40~50 GHz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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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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