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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要求

浏览:1206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5-05-09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属于城市的关键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又是城市地下管线的构成内容,其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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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的上位管理要求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 36号)

20139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 36号),旨在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文,具有标志性意义。它预示了一条清晰理念:民生优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密切相关。《意见》明确要求,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对于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的建设任务中要求: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该《意见》的主要内容构成详见下表1-1中。

1-1:国务院相关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上位管理文件的内容构成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4] 27号)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显,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6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4] 27号),旨在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该《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构成也列于表1-1中。

事实上,工信部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曾指出,对于城市通信管线来讲,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上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有的通信管道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有的通信架空线路安全性差、影响市容市貌,有的光纤入户改造进小区难、入场难,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加快通信管线改造,当前要做好下表1-2所述的三个方面的工作。

1-2:当前城市通信管线管理将要做好的工作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 61号)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83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 61号),以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该《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 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 27号)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该《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构成也列于表1-1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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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 [2014] 476号)

按照国务院的上述上位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11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 [2014] 476号),旨在落实国务院重点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道和线路建设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城市通信管线作为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宽带中国”战略、构建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关键要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 加快城市通信管线建设对推动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国城市通信管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基础电信企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但是,城市通信管线建设仍然难以满足通信网络发展的需要,建设难、选址难、总量不足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全行业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城市通信管线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发挥政府引领、企业主体的作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密切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城市通信管线建设中的难题,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通知》提出了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市通信管线信息普查,建立城市通信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城市通信管线专项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通信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和改造,建立城市通信管线保护机制;用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通信管线体系,使城市通信管线管理水平能够适应通信发展需要,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的总体要求。

《通知》明确了编制专项规划、规范建设行为、加强改造维护、积极推进管廊建设、开展资源普查、建立信息系统6项重点任务。要求各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若要详细了解该《通知》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2

附件 2:《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 [2014] 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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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信部相关配套文件

为了落实国务院上述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及工信部的《通知》要求,推动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还发布有关的配套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这些配套文件主要有:

1、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于2014121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 [2014] 179号),旨在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各城市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构成详见下表3-1-1

3-1-1:工信部相关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配套文件的内容构成

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城市地下通信管线普查工作,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作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内的城市地下通信管线普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在通信管理局的统一组织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具体要求详见下表3-1-2

3-1-2:工信部相关通信管线普查的组织管理工作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于201911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 [2019] 100号),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营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地下管线集约高效建设和使用,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构成也见表3-1-1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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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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