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通信人在线![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原信息产业部的部令(部门规章)集合

浏览:6625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4-03-24


自我国机构改革,1998年由原邮电部更名为信息产业部后,为了提高其规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如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等,就以部令的形式进行发布,通常是部长签发。原邮电部期间通常是以文号的形式,很少有部令的形式。

令,即命令;命令,即由上级向下级发出的指示。指示要形成公文的话,它是我国目前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公文的最高形式,它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指挥性的效用,命令必须严肃执行,不能滥用,错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可以发布命令。可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

欲具体了解“部门规章”介绍的请进入

信息产业部成立后,从200045发布关于《电话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信产部令第1号以来,依据国家的法律,已发布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为维护和规范我国电信业务市场秩序,加快电信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进程,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这里将所有的原信息产业部令(部门规章)集合(包括部令编号、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及相关注释)汇总如下表所示,以供了解。但值得通信人应注意的是:

1、有的前期令已被后期令所取代,请注意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

2、有的信息产业部令被工信部令宣布取代,或废止,请关注下表中的注释。

3、有的被工信部宣布修改或修订的,并非被废止,只是出现了修订版,仍维持信产部原部令编号,继续有效。

4、没有被代替、或没有被宣布废止的部令将仍然有效。

信息产业部期间共发布了43个部令(即43个部门规章),其中表中最后一项是与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的,其部令编号随广电总局的编号。其中还有两个目前属于邮政总局的规章。从表中看出,目前仍有多个信息产业部部令仍是处于有效状态。

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信息产业部的所有部令集合

欲详细了解表中仍处于有效状态部门规章具体内容的请进入

信息产业部合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后,相关信息通信行业的部门规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来制定和发布。

欲详细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信息通信行业部令(部门规章)集合的请进入

欲进一步了解我国电信法律法规体系介绍的请进入

附录
本文的附表2024-03-24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助学
© 2004-2024 通信人在线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6113876号 网站技术: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