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信息通信技术(ICT)的飞速发展,也使得信息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和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目前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信息产业,日常人们有“电子信息产业”或“信息通信产业”之称,但无论如何,这些称呼只是涵义的偏重不同,均具有信息产业的属性。在200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国统字 [2003] 38号)中对信息产业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是指与电子信息相关联的各种活动的集合,其活动的种类见下表0所述的6种。由表可知,这些活动可归类为信息产业的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的服务业。
表 0:信息产业所关联的各种活动
鉴于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需要对信息产业的行业进行分类,以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对信息产业的相关分类,目前主要有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数字经济中的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分类等等。
一、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
1、概述
我国国家标准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我国全社会经济活动的产业行业分类并编制了其分类代码,其中包括信息产业。它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进行行业类别的划分,即每一个行业类别都按照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归类,而不是单单依据行政事业编制、会计制度和部门管理归类。根据国内外经济实际情况,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适合采用线分类和分层编码的方法,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其各级的含义详见下表1-1-1。门类分类结构成树状结构,其中,门类采用拉丁字母代码,大类、中类和小类采用阿拉伯数字代码。分类信息采用等长编码,代码长度总长为5位,其编码规则详见下表1-1-2;相应编码结构如下图1-1 所示。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情况,GB/T 4754-2017目前将国民经济活动分为20个门类,97个大类,473个中类,1380个小类。下表1-1-3给出了门类代码表。大类、中类和小类依据其归属的上位类而各有不同。
表 1-1-1:行业四级分类的含义
表 1-1-2:行业四级分类的编码规则
图 1-1:行业四级分类的编码结构图
表 1-1-3:门类代码表
在GB/T 4754标准中,信息产业应包括其制造业和服务业。信息产业制造业应是门类代码为C的制造业中大类编号为39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大类;信息产业服务业应是门类代码为I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若要详细了解GB/T 4754-2017标准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1-1。另外,为确保该标准的有效落实,国家统计局在2018年发布了《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对各行业分类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若要具体了解的请查阅下附件1-2。
附件 1-1: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附件 1-2:《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摘录(相关信息产业部分)
2、信息产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分类及其代码
根据GB/T 4754标准的安排,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制造业(门类代号为C)中的编号为39的大类,该大类包括了下述的9个中类(代码为C391~C399):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各自又进一步有相应的小类的分类,下表1-2列出了信息产业制造业(C39)的详细分类与其代码及其说明。
表 1-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详细分类和其代码及其说明
3、信息产业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分类及其代码
根据GB/T 4754标准的安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其中的一个单独门类,门类代码为I,该门类包括了编号为63、64和65的三个大类: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大类又进一步分为相应的中类和小类,具体详见下表1-3,包括其详细分类与其代码及其说明。
表 1-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详细分类和其代码及其说明
二、统计上划分信息产业的分类
为了统一和规范信息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提供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比较的统计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国统字 [2003] 38号)。由于当前我国统计上缺乏对信息产业统一的定义和规范,因此难以用统计数字为依托,对信息产业及信息化的发展状况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并进行地区间、国际间的比较。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发布了该《规定》。
1、划分方法
该《规定》是国家标准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它以《行业分类》为基础,主要参考了联合国的《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3.1版(简称:ISIC/Rev.3.1)中的“信息业”和“信息和通讯技术”两个相关分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为了体现信息相关产业的特点,该规定按照电子信息活动的同质性,对与信息相关的行业小类进行了重新分层和组合。同时,为了体现本规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一致性,其所有类别的名称和代码,均采用《行业分类》的原名称和代码。
2、信息相关产业分类
该《规定》将信息相关产业分类划分为五大类: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各大类又进一步划分为中类和小类,尤其是小类类别名称及代码是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一致的。然而,它依据的是GB/T4754-2002版本,而现行版本是GB/T4754-2017,两个版本的分类类别和分类代码是不一致的。鉴于此,这里不再列出其分类及代码,由于《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国统字 [2003] 38号)目前仍然有效,需要了解其分类方法的请查阅下附件2。
附件 2:《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国统字 [2003] 38号)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相关信息产业的分类及代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 [2010] 3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11月7日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旨在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该行政规章对下表3-0所列9大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了分类并编制代码。它以现行国标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对其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表 3-0:九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名称
1、分类和编码方法
该分类为独立的分类体系,采用线分类法、分层次和可变递增格式(仅新材料产业使用)编码方法。分类主体编码分为一、二、三层,新材料产业采用可变递增格式编码,增加至四层。所有编码分层用“.”隔开,每一层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除新材料产业以外的类别,第二层如果不再细分,则第三层代码补一位“0”。其分类代码结构详见下图3-1。该分类建立了与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国民经济某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则在行业代码后加“*”做标识。
图 3-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类代码结构
2、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相关信息产业的分类与编码
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类共包括了九大领域,与传统信息产业(GB/T 4754-2017标准的规定)直接相关的有两个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第一层层代码为1)和数字创意产业(第一层层代码为8)。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分类(第二层)包括: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代码1.1);电子核心产业(1.2);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1.3);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1.4);人工智能(1.5)。具体的详细分类与编码详见下表3-2-1。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分类(第二层)包括:数字创意技术(8.1);数字文化创意活动(8.2);设计服务(8.3);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8.4)。具体的分类与编码详见下表3-2-2。
表 3-2-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详细分类与其编码
表 3-2-2:数字创意产业的详细分类与其编码
四、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相关信息产业的分类及代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全面统计数字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的统计需求,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6月3日印发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该行政规章对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进行了分类及编码,而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是与传统的信息产业息息相关的。该文件中给出了数字经济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含义,具体详见下表4-0。
表 4-0: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定义
1、概述
该分类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即数字产业化部分,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第05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2、分类与编码方法
该分类基于GB/T 4754-2017同质性原则,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数字经济产业特征的和以提供数字产品(货物或服务)为目的的相关行业类别活动进行再分类。该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数字经济活动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标识。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5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32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6位数字表示,共有156个小类。其分类代码结构如下图4-2所示。
图 4-2: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分类代码结构
3、详细分类及其编码
由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本上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信息产业,鉴于此,该分类的内容较多(表格很长),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详细分类及代码具体请查阅下附件4。其所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与《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相一致。
附件 4:《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
综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是基础,其它相关分类均是参照其编制的再分类,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均与《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相一致。
欲进一步了解电子信息产品(电器电子产品)分类目录的请进入。
5.68MB
647.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