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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浏览:1809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2-11-28

一、引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第二条给出的行政处罚定义。在我国,处罚分为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由法院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被处罚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被处罚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才能给予行政处罚;再则,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处罚的行为才可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能处罚。行政处罚是对被处罚人一种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的惩戒,其处罚的种类包括有《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六种,可归结为如下表1所示。

1: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

我国信息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受国务院的委托,主管全国信息通信行业的管理工作。对于有违反信息通信行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可行使其处罚权力。因此,我国信息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也邮电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针对通信行政处罚程序做出了相关规定。以规范通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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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出台沿革

1、邮电部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邮部[1995] 731号)

为规范通信行政处罚行为,保证通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邮电部在19951027日制定并发布了《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规定所称通信行政处罚,是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通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制裁。规定所称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是指邮电部及其设在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的邮电管理局。该《暂行规定》的内容是由八章三十四条所组成,其基本情况详见下表2-1,包括章名称及所对应的条数。

2-1:《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基本情况

2、信息产业部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1996年颁布实施后,通过《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邮部[1995] 731号)多年实施经验的积累,结合电信市场的变化和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变化,信息产业部决定对《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于是在2001510日发布了《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邮部[1995] 731号)。

该《规定》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通信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通信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规定的程序实施。通信主管部门,是指信息产业部、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通信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该《规定》的内容是由五章四十九条所组成,其基本情况也列在表2-1中,包括章名称及所对应的条数,以做比较。若要详细了解该《规定》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

附件:《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的修订草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在20191220日发布了“关于《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要求:为适应通信业发展和管理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信息通信领域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119日前反馈。目前,期待着工信部新修订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发布。

三、相关解读

1、通信行政处罚,是信息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如今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当事人(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有违信息通信行业方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为的一种惩戒。这种惩戒是一种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方式的惩戒行为,其最高处罚力度为“行政拘留”,即限制了人身自由。当当事人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可能有违法律,此时将由法院处罚,即涉及到了刑事处罚范围。

2通信行政处罚过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结合《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实施。因为《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仅规定的是通信行政处罚程序。同时,还要结合信息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各种各类部门规章中的“罚则”或“法律责任”的内容予以实施。

3、《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规定,实施通信行政处罚,除适用简易程序外,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在内容上相对完整,要求严格,适用范围广,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决定书等步骤。这样相对来讲,实施通信行政处罚将是更加公正公平,如此既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惩戒,又最大可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同时更维护了行政处罚法律效果的严肃性、公正性。

4、《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发布于2001年,实施至今已二十多年,这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经过了多次的修订。还有,电信市场环境与电信服务种类的变化、国家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的变化,亟待需要新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与之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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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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