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通信人在线![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关于移动平台地球站(含动中通地球站)的管理要求

浏览:1899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3-01-02

为加强和规范对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Ka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的管理,避免和减少这两类地球站对相邻卫星以及地面无线电台(站)的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2号)、《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门颁布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及要求。

欲具体了解上述相关法规具体内容的请进入国务院令第672工信部令第7

一、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的管理办法(工信部无[2013] 29号)

为了规范在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装载在移动平台上的地球站(以下简称移动平台地球站),避免和减少移动平台地球站对相邻卫星以及地面无线电台(站)的干扰,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31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 29号),自201371日起施行。

1、动平台地球站的定义

该《办法》所称的移动平台地球站是指使用卫星固定业务C频段或Ku频段,安装在机动车、列车、船舶、航空器等可移动平台上,可在移动中或在停止状态下与卫星进行无线电通信的地球站。移动平台地球站可分为车载、船载、机载、可搬移式或便携式地球站等类型。

欲更多了解Ku频段移动平台地球站通用技术要求的请进入

2、设站使用的技术要求

该《办法》指出:移动平台地球站是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的一类特殊应用。只有在特定环境中,并满足本办法的相关条件和要求下方可设置使用。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不得对其它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同时应提高自身抗干扰能力,避免和降低来自其他合法无线电台(站)的干扰影响。

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应遵守该卫星网络与其他卫星网络达成的协调协议。在指向对地静止卫星轨道3度之内的任何方向偏轴角ψ上的最大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谱密度不得超出下表1-2-1中的限值要求;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在水平方向发射的最大EIRPEIRP谱密度不得超出下表1-2-2中的限值要求;其它的相关技术要求详见下表1-2-3中。

1-2-1:偏轴角ψ要求

1-2-2:水平方向发射的最大EIRPEIRP谱密度的限值

1-2-3: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的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3、设站的相关管理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应适用本办法,包括在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岸线300千米范围内使用船载移动平台地球站的。《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共有十三条,对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做出具体管理要求,包括许可要求、备案要求、使用要求、防干扰要求、涉外要求及罚则要求等。若要详细了解该《暂行办法》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1

附件 1:《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无[2013] 29号)

二、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Ka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工信部无[2019] 120号)

为适应卫星通信业务发展需要,推动Ka频段高通量卫星广泛应用,同时避免和减少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对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结合我国频率使用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就Ka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相关事项,于2019611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Ka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9] 120号),明确在Ka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的管理政策及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简称《Ka动中通通知》)。《Ka动中通通知》的发布,适应了当前宽带通信卫星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指导动中通地球站设置使用人合理、有效地制定频率使用方案,规范引导设备厂商依规、有序地研制、生产动中通地球站终端设备,从而有效促进宽带卫星通信的广泛应用。

1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的定义

Ka动中通通知》所称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是指使用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Ka频段,安装在机动车、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船舶、航空器等可移动平台上,可在移动中与卫星进行无线通信的地球站。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使用的接收频率为17.7~20.2GHz,发射频率为29.5~30.0GHz

欲更多了解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通用技术要求的请进入

2、设站使用的技术要求

建立含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的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应满足《Ka动中通通知》中的附件所列操作和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文的下附件2

3、设站的相关管理要求

建立含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的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应依据《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同时,还应遵守上述的《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无[2013] 29号)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定。

在我国领水和领空使用外籍船舶和外籍航空器上安装的动中通地球站,应接入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卫星通信网进行通信,并接受该网监测和控制中心的管理。建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备网内外籍船舶和外籍航空器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的有关情况。港澳台登记的船舶和航空器参照外籍船舶和航空器管理。

若要详细了解《Ka动中通通知》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2;若要更多了解对《Ka动中通通知》内容具体解读的请查阅下附录2

附件 2:《关于规范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Ka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9] 120号)。

附录 2:关于对该《Ka动中通通知》内容详细解读

三、上述两个管理文件间的关系

《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内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与《Ka动中通通知》均是规范卫星固定业务网内设置、使用的移动平台地球站(含动中通地球站),后者是在前者已明确CKu频段使用规划的基础上,新增了Ka频段500MHz带宽的资源。两者适用的对象略有不同,前者明确的移动平台地球站含动中通地球站和静中通地球站,后者仅适用于动中通地球站。此外,两者对地球站技术指标的设定也因频段、传输特性等不同而有差异。但两者对建网单位的要求(包括管理方式、卫星操作者职责、建网单位职责、临时设置使用等)是一致的。

欲进一步了解卫星通信系统射频工作频率分配的请进入

© 2004-2024 通信人在线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6113876号 网站技术: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