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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浏览:9954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18-03-01

一、我国无线电管理体制的沿革

1993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至今,我国无线电管理体制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变化。

11993年颁布的无线电管理条例确定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三级无线电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21994年国务院决定将三级无线电管理体制改为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对集中的两级管理体制。《国务院关于调整无线电管理办事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4]34号)规定:“为了加强国家对无线电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无线电管理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即国家设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为全国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省(区、市)设省(区、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为省(区、市)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省(区、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会城市)不再设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省(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包括无线电监测站)”。该通知同时还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邮电部单设。

3199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7号)的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被撤销,其工作改由信息产业部承担,信息产业部下设无线电管理局。在2008年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根据200871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8]72号通知,仍然在工信部下设无线电管理局,也称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42006年底又将省(区、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划归各省信息产业厅,成为信息产业厅的职能部门。

二、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其条例共经过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1993911日以国务院令第128号发布;201611月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以国务院令第672号发布。

欲更多了解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情况的请进入

1、国务院令第128

国务院令第128号中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对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要求规定的比较详细具体。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设置共包括: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当初是指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无线电技术机构(包括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各级无线电监测站、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等)。

其中第六条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八项,具体内容与释义详见下表2-1-1中。

2-1-1: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与释义

在第七条中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七项,具体详见下表2-1-2中。

2-1-2: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第八条中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五项,具体详见下表2-1-3中。

2-1-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

其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四项,具体详见下表2-1-4中。

 2-1-4: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第十条中规定,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各级无线电监测站、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分别承担电波监测、技术审查、新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各项工作的含义详见下表2-1-5中。

2-1-5:无线电技术机构所从事各项工作的含义

2、国务院令第672

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同样对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要求进行了规定。但设置的机构的职责有所调整,相对来讲比较原则,且没有再给出无线电技术机构的职责。国务院令第672号中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设置与相应的职责汇总于下表2-2中。

2-2: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国务院令第672号)

三、无线电管理局的职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设置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际是指设在国务院信息通信主管管理部门(原来的信息产业部、现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无线电管理局,也即国家无线电办公室,一套机构两个牌子,行使国家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这里把国发[1998]7号文中关于设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办发[2008]72号文中关于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无线电管理局的职责,分别开列在下表3中,以供通信人了解。两个文件中给出的无线电管理局的职责及国务院令第672号《条例》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大同小异。

3: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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