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HINANET域名体系的综述
依据互联网(Internet)的域名系统(DNS),中国互联网络(CHINANET)上的域名体系也是采用分层次(Hierachical)策略建立的命名机制,它包括其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两大范畴。CHINANET的英文域名是指包含了由数字、英文字母及连接符“-”等ASCII编码字符组成的域名;中文域名则是指由非ASCII编码字符(中文字符)组成的国际化域名(I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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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互联网络(CHINANET)的域名体系(DNS)的管理,同样也是重点对顶级域名(TLD)及其之下的二级域名的管理。CHINANET的顶级域名(TLD),包括“国家顶级域名(cTLD,country TLD)”和“其它顶级域名(gTLD,generic TLD)”两大类。
目前,CHINANET的国家顶级域名(cTLD)又包括英文域名 “.CN”(不分大小写)和中文域名“.中国”两个。在国家英文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种二级域名。“类别域名”包含有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行政区域名”采用两位英文字母组成的英文域名。事实上,英文顶级域名“CN”是IETF约定的依据ISO 3166标准分配给我国的国家及地区代码用类别顶级域(ccTLD)。
CHINANET的其它其顶级域名(gTLD)也分为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且分别命名了众多TLD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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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HINANET域名体系的管理规定
1、管理规定的沿革
为了促进中国互联网络(CHINANET)的发展,保障CHINANET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CHINANET域名系统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在2002年8月1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制定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首次以部门规章(部令)的形式发布,对CHINANET域名系统做出了行政管理规定,包括其域名体系管理和域名系统服务(注册等)管理等。为了适应Internet和CHINANET的飞速发展,信息产业部第24号令在2004年就进行了第1次修订,于是信息产业部在2004年11月5日又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随着我国对行政监管机制的改革深入,以及我国域名体系的更好服务于社会,工信部对《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于2017年8月16日颁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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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CHINANET域名体系的规定要求
在信息产业部第24号和第30号令《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的第六条明确规定:我国互联网的域名体系由信息产业部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信息产业部可以对互联网的域名体系进行调整,并发布更新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43号令《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规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公告。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对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进行调整。其第六条规定:“.CN”和“.中国”是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中文域名是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鉴于此,信息产业部和工信部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已发布了四次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其不断的调整以适应并支持了我国CHINANET域名系统的发展和服务。
三、CHINANET域名体系的公告内容
为了使通信人对CHINANET域名系统体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下述对我国信息通信主管部门(信产部和工信部)历次发布的公告内容给以介绍。下述的介绍将是对历次公告的主要内容予以介绍,若要详细了解历次公告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当然,我国现行的CHINANET域名体系应以最后一次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历次公告汇编
1、第一次公告
就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发布不久,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11月22日马上发布了《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信部电 [2002] 555号)。公告对“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进行了第一次公布,即第1次以公告的形式构建并公布了我国CHINANET域名体系。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连接符(-)或汉字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连接。
第二,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在顶级域名“.CN”之外暂设 “.中国”、“.公司”和“.网络”3个中文顶级域名。
第三,顶级域名“.CN”之下,预先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英文二级域名。其“类别域名”主要适用于行业或组织,共6个,详见下表3-1-1;“行政区域名”(采用两位英文字母构成的域名)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共34个,详见下表3-1-2。
表 3-1-1:我国的类别域名(CN之下,2002年)
表 3-1-2:我国的行政区域名(CN之下,2002年)
第四,在顶级域名下可以直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
2、第二次公告
信息产业部在2004年11月颁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之后,于2006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即对第一次《公告》进行了调整。本次公告的内容与信部电 [2002] 555号公告内容基本相同,差别仅增加了1个英文类别顶级域名“.MIL”,适用于中国的国防机构,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使我国英文顶级域名“.CN”之下的类别域名由原来的6个变为7个,如下表3-2所示。
表 3-2:我国的类别域名(CN之下,2006年)
3、第三次公告
为适应国际互联网多语种域名发展需要,支持国际互联网组织开展中文顶级域测试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公众服务机构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域名发展环境,依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于2008年3月19日第二次发布调整公告,即《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信部电[2008] 172号),对2006年2月6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进行局部调整。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变化包括:
一是,顶级中文域名又增设了2个:“.政务”和“.公益”。使我国的顶级中文域名由原来的3个变为5个,这样我国的国家顶级域名(cTLD)应包括1个英文顶级域名“.CN”和5个中文顶级域名所组成,其5个中文顶级域名的含义详见下表3-3-1。
表 3-3-1:国家顶级中文域名及含义(2008年)
二是,国家顶级英文域名“.CN”之下,仍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二级域名。但“类别域名”除了原来的7个英文二级域名外,又增设了2个中文二级域名:“政务”和“公益”。因此,我国顶级英文域名“.CN”下二级域名的 “类别域名”汇总于下表3-3-2中;我国顶级英文域名“.CN”下二级域名的 “行政区域名”没有变化仍是34个,同表3-1-2。
表 3-3-2:我国顶级域名CN下二级域名 的“类别域名”(2008年)
4、第四次公告
工信部在2017年8月颁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不久,于2018年1月29日马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7号)。在原《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成为我国现行的CHINANET域名体系:
一是,对于国家顶级域名(cTLD)只设1个英文顶级域名“.CN”和1个中文顶级域名“.中国”;撤销了前几次公告中所设置的“.公司”、“.网络”、“.政务”和“.公益”。而英文顶级域名“.CN”的二级域名“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没有变化,“类别域名”同表3-3-2,包括7个英文域名和2个中文域名(“.政务”和“.公益”)。“行政区域名”同表3-1-2,包括34个英文域名。
二是,本次除设置国家顶级域名(cTLD)的“.CN”和 “.中国”外,又增加设置了“其它顶级域名(gTLD)”,gTLD同样包括中文顶级域名(31个,详见下表3-4-1)和英文顶级域名(144个,详见下表3-4-2)。
表 3-4-1:我国“其它顶级域名(gTLD)”的中文域名
表 3-4-2:我国“其它顶级域名(gTLD)”的英文域名
三是,在本次公告中建立了我国互联网络(CHINANET)域名体系结构图,可在“http://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中国”、“http://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政务”或“http://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信息”中查寻。
四、CHINANET域名体系的注册管理
我国CHINANET域名体系的域名相关信息(资源记录)是由专门的域名服务器存放与运行。我国信息通信主管部门授权委托专门的机构或企业(公司)对其进行具体管理,包括运维、注册等服务。下表 4列出了CHINANET顶级域名的管理机构,在其它顶级域名(gTLD)中,包括大多文域名和全部英文域名都委托给了许多企业。
表 4:CHINANET顶级域名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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