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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 +”行动的实施

浏览:1654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6-08-12

在当前人工智能(AI)技术加速迭代演进的大背景下,要充分发挥我国产业体系完备、市场规模大、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快普及、深度融合,形成以创新带应用、以应用促创新的良性循环。要着力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强化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开源开放生态体系,为产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要提升安全能力水平,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要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开放场景等支持技术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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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国务院于2025821日颁布了《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 [2025] 11号),旨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意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加快实施重点行动、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和组织实施等四部分,若要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

附件:《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 [2025] 11号)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近年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工作部署,推动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整体性、系统性跃升。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正从试验探索迈向价值创造阶段,引发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刻变革。一方面,经过市场初步检验,人工智能已具备解决一些现实场景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对产业降本增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作用愈发凸显,社会各界应用需求空前强劲,处于应用落地的关键窗口期。另一方面,智能化新产品新场景竞相涌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不断推陈出新,智能机器人进工厂、进家庭渐成趋势,各类智能体已在生产生活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仍存在对人工智能作用认识不一致、供需对接不畅、应用落地存在“最后一公里”障碍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战略引导和统筹指导,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人工智能对生产力的革命性影响,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因此,国务院推动“人工智能 +”行动的实施恰逢其时。

二、《意见》的重大意义与突出特点

1、重大意义

下表2-1从技术发展、国内实践、全球形势三个角度阐述了我国现时开展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重大意义。

2-1: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重大意义

2、突出特点

《意见》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形成系列务实政策举措,突出让市场有方向、有信心、有体感、有加速度。具体特点的体现详见下表2-2的描述。

2-2:《意见》的突出特点

三、《意见》部署的六大行动与八大支撑

《意见》围绕行业应用需求和基础能力供给协同推进,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

1、六大行动

《意见》以行业应用需求为牵引,统筹国内和国际,开展“人工智能+6大行动。围绕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6大重点领域,深入分析人工智能对各行业各领域范式变革影响,前瞻谋划“人工智能+”工作着力点。下表3-1列出了6大行动共17项重点任务的名称。

3-16大行动及17项重点任务的名称

2、八大支撑

《意见》以硬基础和软建设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人工智能+”行动8大支撑。深刻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演进规律,结合内外部形势变化,围绕模型、数据、算力、应用、开源、人才、政策法规、安全8个方面,系统构建人工智能基础支撑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构建人工智能基础支撑体系中,《意见》提出了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应用中试基地是加速人工智能应用规模化、标准化、体系化发展的共性能力平台。结合“人工智能+6大重点行动,通过在制造、医疗、交通、金融、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布局应用中试基地,汇聚行业资源和相关产业能力,培养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推广应用成果、孵化创新主体、打造开放生态。其定位和作用详见下表3-2的描述。

3-2: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的定位与作用

四、《意见》提出的主要工作目标

通过上述行动,《意见》提出了到2027年、2030年和2035年分阶段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行动目标,具体详见下表4所述。

4:《意见》提出的主要工作目标

五、《意见》的

1、组织实施

为了推动“人工智能+6大行动的有效实施,《意见》做出了下表5所述的五方面的组织实施安排。

5:推动《意见》组织实施的安排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强化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分业施策、开放共享、安全可控,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使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具体实施

为贯彻落实上述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一是,20251225日,工业信息化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数据局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 [2025] 279号)。旨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打造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

二是,20264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联合实施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 [2026] 193号),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模型与数据资源协同互促、同频共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开展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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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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