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设备(Information Technical Equipment)往往是指诸如服务器、路由器、数据交换机、防火墙及磁盘阵列等等计算机通信类的设备和设施。在供电方面,这些信息技术设备往往与传统通信类设备不同,传统通信类设备多采用直流基础电源供电,而信息技术设备多采用交流基础电源供电,因此UPS就大量用于信息技术设备的供电系统之中。为此,我国在1993年11月就发布了国家标准GB/T 14715-1993《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建立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为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系统提供了条件。2017年该标准第1次修订为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那么下述对该标准中相关UPS技术要求方面的内容仅做简要的介绍,若要详细了解该标准具体内容的请查阅其原文,见下附件。
附件: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
欲具体了解UPS系统介绍的请进入。
一、UPS的分类
GB/T 14715中给出了UPS按性能(并不排除任何特定技术或拓扑结构)的分类,即按照输出对输入(电压与频率)的依赖程度,将信息技术设备用UPS分类为:VFD、VI和VFI三类。同时规定,功率小于3kVA的UPS不分类;功率大于等于3kVA的UPS分类为VI和VFI。事实上,该分类方法是参照GB/T 7260的规定要求的。
欲详细了解UPS基于性能分类(VFD、VI和VFI)介绍的请进入。
二、主要性能要求
GB/T 14715中给出的UPS主要性能是依不同的功率区间分别给出的,具体详细见下表2中的要求,同时要求供需双方协商可另行规定。
表2:信息技术设备用UPS主要性能指标
三、能效要求
在GB/T 14715的附录A中对UPS的效率分为一、二、三级,并分别按不同的功率区间(3kVA~10kVA、10kVA~40kVA、40kVA~200kVA及200kVA以上)和带负载率(15%、25%、75%和100%)给出了VFI类的UPS能效参数。具体要求见标准原文(见下附件)。
四、功能要求
在GB/T 14715中给出的UPS的功能要求有:过载保护;浪涌及短路保护;单机故障自我保护;并联UPS系统输入短路故障保护;远程监控;电池管理;旁路功能等,具体要求可见标准原文(见下附件)。
五、其他性能
在GB/T 14715中,还给出了UPS的下述性能要求:
1、电磁兼容性要求
UPS产品的无线电骚扰应符合GB/T 9254的限值规定,应由产品标准明确规定选用A级或B级所规定的无线电骚扰限值。产品的抗扰度应符合GB/T 17618的规定。产品的谐波电流应符合GB/T 17625.1中对A类设备的限值规定。
欲详细了解上述相关标准限值规定的请进入:GB/T 9254;GB/T 17618;GB/T 17625.1
2、安全要求
UPS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应符合GB 4943.1的有关规定。
欲详细了解GB 4943.1的有关规定的请进入。
3、可靠性要求
采用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MTBF)衡量UPS产品的可靠性水平。UPS产品的m1值(MTBF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于50000h(不含电池)。
4、环境适应性要求
UPS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包括气候环境适应性和机械环境适应性(含振动、冲击和运输包装件跌落)。其中气候环境适应性要求详见下表5-4中。
表5-4:信息技术设备用UPS的气候环境适应性
5、关于附录
在GB/T 14715中还给出了A~F的5个附录。其中附录A(规范性附录)为“能效”;附录B(规范性附录)为“基准非线性负载”;附录C(规范性附录)为“故障分类及判据”(分为关联故障和非关联故障);附录D(资料性附录)为“UPS拓扑结构”;附录E(资料性附录)为“UPS配置”和附录F(资料性附录)为“电池”。其中附录D和附录E是分别满足于GB/T 7260.3中的附录B和附录A的。
欲详细了解GB/T 7260.3相关UPS类型介绍的请进入:附录A;附录B
以上简要介绍了信息技术设备用UPS的技术要求的内容。而对于通信用UPS的技术要求是在我国通信行业标准YD/T 1095《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中给出了专门的规定,两者还是有不小的差别的。
欲详细了解通信用UPS的技术要求的请进入。
另外,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这些年来我国建设了大量的数据中心,其中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这些数据中心内安装运行着大量的信息技术设备,当然是用了大量的UPS系统与设备。因此,我国相关数据中心的工程建设标准,从设计、施工与验收的角度对UPS做出了规定。
欲进一步了解数据中心工程中对UPS的建设要求的请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