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CATV系统的标准与规范,应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和卫星电视系统的标准与规范。这里简要介绍一下国内外相关组织的标准和规范情况。
1、国内情况
我国的有线电视始于1973年,几乎与此同时,有线电视国家标准开始制订,稍晚于北美和西欧的几个国家标准,基本与IEC的电缆分配系统标准同时制订。
与所有的标准一样,我国有线电视标准也分成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均有强制标准与推荐标准之分。从技术上可分为系统标准、设备标准、技术参数和测量方法、工程技术规范等。数字技术出现后,又有模拟标准和数字标准之分。
我国国家标准标以GB(强制标准)或GB/T(推荐标准);涉及到CATV系统的行业标准有:广电总局标准标GY;信息产业部标准YD;电子工业部标准标SJ。根据我国的管理体制,我国现在有线电视的行业标准主要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
2、国外情况
最早的CATV标准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于1972年公布的第76部分技术标准,该法规规定了共用天线电视系统的参数指标,1977年美国国家电缆电视协会(NCTA)编制了测量方法《电缆电视系统测量的良好工程标准》。类似标准如:加拿大有通信部的BP23(1971),德国有DIN 45004,英国有BS 6513等。
最早的国际有线电视标准见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技术委员会TC 12/SC
国际CATV标准的一个特点是相关行业组织(如MCNS、DVB、DAVIC等)积极制定标准,很多标准被官方标准组织所采纳,上升为国际标准。例如ITU-T的J.112推荐《交互式业务传输系统》由3个附录组成,附录A由MCNS提出,附录B由DVB提出,附录C由日本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