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通信人在线![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

浏览:1341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5-06-04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我国市场规模庞大,正处于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与此同时,我国信息消费面临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提升、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弱、市场准入门槛高、配套政策不健全、行业壁垒严重、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因此,国家高度的认识到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性,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引导文件,包括国务院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文件。将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作为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由于,近年来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平台的消费迅速增长,为信息消费注入了新的成长动力,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形成了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型交易模式。根据工信部统计,2012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9300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61%2012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高达8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1.3万亿元。预计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达到3万亿元。相关测算表明,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带动GDP增长338亿元。

由此,国务院在201388日颁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 32 号),旨在为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是由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构成;若要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1

附件 1:《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 32 号)

综合考虑我国信息消费现状和潜在需求,《若干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预期性指标:一是关于信息消费规模,提出了到2015年的信息消费规模、增长速度以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等预期目标。二是关于信息基础设施,提出了满足信息消费需求的网络能力和网络覆盖目标。三是关于信息消费环境,提出了市场创新、竞争秩序、消费环境、消费选择、和消费意愿以及企业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化等定性目标。具体目标内容详见下表1-1的描述。

1-1:《若干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

《若干意见》针对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信息产品与服务供需优化、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及信息消费环境建设等5个重点方向,分别提出了16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具体详见下表1-2的概括。

1-2:《若干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思路,结合我国信息消费当前面临的问题与障碍,《若干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下附录1是电信研究院对《若干意见》的详细解读,包括其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制定的原则和目标,以及对部署的重点任务和明确政策措施的解读。

附录 1:《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解读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经过国务院的上述《若干意见》的实施,信息消费已成为我国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我国信息消费快速发展,正从以线上为主加快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形态转变,网络提速降费深入推进,消费主体不断增加、边界逐渐拓展、模式深刻调整,带动其他领域消费快速增长。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于2017813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7] 40号),旨在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信息消费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指导意见》的内容包: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部分;若要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2

附件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7] 40号)

《指导意见》围绕深化网络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信息消费结构和供需结构变化出发,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夯实信息消费基础;以信息消费升级带动产业转型,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提出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消费领域。发展目标方面,《指导意见》围绕信息消费总规模、带动作用、信息基础设施、生态体系、服务能力、消费环境等环节提出了2020年的发展目标。具体详见下表2-1的描述。在消费领域方面,《指导意见》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聚焦在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及新型信息产品四大重点领域,着力拓展高品质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消费需求。具体详见下表2-2的介绍。

2-1:《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

2-2:《指导意见》聚焦的消费领域

《指导意见》在部署的重点任务方面,兼顾远近目标,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加快突破发展瓶颈。即: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各自包括6项具体任务,详见下表2-3的简介。《指导意见》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支撑,提出六项政策措施,创新制度体系,提高信用和安全水平,让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保障信息消费良性发展。下附录2是工信部对《指导意见》的详细解读。

2-3:《指导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

附录 2:《指导意见》的权威解读

三、两部委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7] 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72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信软 [2018] 140号),旨在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信息消费向纵深发展,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下表3-1给出了《行动计划》出台的具体背景。《行动计划》的内容是由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行动、保障措施四部分构成;若要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3

3-1:《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附件 3:《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信软 [2018] 140号)

《行动计划》从5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应实现的主要目标,具体详见下表3-2的描述。《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体现为:围绕一条主线、以人民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四大着力点(行动任务)、抓好五大支撑点(保障措施),具体请见下表3-3的释义。

3-2:《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

3-3:《行动计划》体现的“一条线三个点”释义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93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7] 40号)的要求,印发了“关于《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软 [2019] 63号),旨在稳步推进载体建设、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打造区域性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高地、规范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下表4-1具体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指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符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分为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两类,它们的含义详见下表4-2

4-1:《办法》的出台背景

 4-2: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含义

国务院《指导意见》对“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有必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对评价标准、申报流程、示范内容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深入推进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下表4-3 介绍了工信部对出台该《办法》的工作考虑。

4-3:《办法》的出台考虑

《办法》是由六章二十二条和三个附件所构成,拟从总体原则、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评价指标、示范管理等方面,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下表4-4是对其具体内容的解读;若要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4

4-4:《办法》的内容解读

附件 4:《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 [2019] 63号)

事实上,为了促进信息消费,党中央、国务院及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还提出了网络提速降费的工作要求。

欲进一步了解相关网络提速降费的工作要求的请进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助学
© 2004-2025 通信人在线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6113876号 网站技术: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