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述
我们知道,当有线电视系统(也称电缆电视(CATV)系统)由光纤同轴电缆混合(HFC)网络承载后,有线电视系统不再仅仅是分发模拟/数字广播电视业务和声音广播业务,同时可以支撑数据业务、交互式业务等通信业务。为此,ITU-T建议书J.83《用于电缆配线的电视、声音 和数据业务的数字多节目系统》中,在规定分发的多媒体信号包括数字多节目电视、声音和数据信号的相关技术要求时,分别用附件A到附件C提供了四种技术方案供各国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选用。另外,在ITU-T建议书J.112《交互式有线电视业务的传输系统》中也有相应的几个附件,其应与J.83的附件一起使用。建议书J.83规定的是下行技术要求,而J.112建议书的规定包括了上、下行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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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这建议书J.83和J.112中各种附件方案是借鉴了分别来自国际上电缆电视(CATV)技术的不同标准化研究组织,如欧洲的数字视频广播与数字音视管理委员会(DVB/DAVIC,Digital Video Broadcast/Digital Audio and Video Council)、美国的多媒体电缆网络协会(MCNS,Multimedia Cable Network System partners)和IEEE 802.14工作组等,它们为基于HFC网络的有线电视系统研究制定了可观的标准规范(包括上行和下行的技术方案),为推动有线电视系统(CATV)的数字化、双向化、多业务化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它们各自具体适用于欧洲地区、北美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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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化组织的技术方案简介
1、DVB/DAVIC
自从MPEG-2规定数字音视频的压缩和传送流的复用以来,欧洲在1993年成立了数字视频广播(DVB,Digital Video Broadcast)组织。该组织建立的新技术必须建立在MPEG-2压缩算法的基础上。DVB的宗旨是要设计一个通用的数字电视系统,在此系统的各种传输方式之间的转换由最简单的方式。其传输方式有:DVB-C(有线系统)、DVB-S(卫星系统)、DVB-T(地面无线系统)等。其中DVB-C(有线系统)被ITU-T建议书J.83直接收录为附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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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视频理事会(DAVIC,Digital Audio and Video Council)起始于1994年的欧洲,有近20多个国家的200多个成员,与DVB一样,制定了音视频方面的数字标准,其宗旨是通过颁布开放式接口规范和协议来促进交互式数字音频视频的应用。通常称为DAVIC技术规范。它由12个部分组成,其名称详见下表2-1。
表2-1:DAVIC技术规范的名称
实际上,DVB和DAVIC所制定的标准大多被欧洲标准化协会(ETSI)收编为欧洲通信标准(EN)。其中DVB-C(有线系统)就为ETSI的EN 300 429标准,EN 300 429被ITU-T建议书J.83的附件A直接引用。我国的有线电视系统的下行方案(GY/T 106)就参照了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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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CNS
多媒体电缆网络协会(MCNS,Multimedia Cable Network System partners)是由美国的电缆经营者Comcast Cable Communication公司、Cox Communication公司、Tele-Communication公司、Time Warner Cable公司、MediaOne公司、Continental Cablevision公司、Rogers Cable-systems有限公司和Cable Labs(美国电缆实验室)等联合成立的联合体。电缆电视系统发展成为双向HFC网以后,为了在有线电视网增加电信业务和计算机业务,MCNS委托Cable Labs制订标准和检定产品,主要是电缆调制解调器(Cable Modem)的标准--DOCSIS、机顶盒的标准--Open CableTM和是基于多媒体业务(包括电话和电视会议)数据包传输的标准--PacketCable三个方面。这三种标准的简介详见下表2-2-1中。
表2-2-1: MCNS 的蛋类规范简介
其中,MCNS 的DOCSIS(Data Over Cable Service Interface Specification),即《有线电视系统数据业务接口规范》被ITU-T建议书J.112收编为附件B。该规范规定的是在前端设置电缆调制解调器端接系统(CMTS,Cable Modem Termination System),在用户端设置电缆调制解调器(CM,Cable Modem),其网络层基于IP的传输系统,如下图2-2所示。DOCSIS规范有1.0、1.1、1.2、2.0及3.0等版本,DOCSIS 3.0版本时,其数据率可达100Mbit/s。下表2-2-2给出了DOCSIS规范1.x几个版本的简介。
图2-2:电缆调制解调器系统示意
2-2-2:DOCSIS规范1.x的几个版本的简介
3、IEEE 802.14工作组
IEEE 802.14工作组是IEEE 802委员会于1994年5月成立工作组,并专门着手为HFC网络制定支持双向通信的多媒体网络标准。由于是IEEE 802的一个工作组,其制定的相应标准也是参照OSI/RM的下两层结构,其中逻辑链路控制子层(LLC)是符合IEEE 802.2要求,其下行物理层(PHY)的射频接口可以支撑基于16-VSB(残留边带)或QAM的调制方式。当时制定的标准有《HFC通道模型建议》等。由于IEEE 802.14工作组的工作进度较慢,最后停止了。J.83建议书的附件C是基于MPEG-2传输复用和16-VSB(残留边带)的下行数字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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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方案的技术性能的比较
1、三个标准组织技术方案的比较
前述三个标准化组织基于HFC网络的相关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比较详见下表3-1-1。DVB/DAVIC和MCNS(称为DOCSIS 1.1)标准的影响程度较高,为此,这里收集了DOCSIS 1.1和DVB/DAVIC的上行和下行RF频道传输特性参数的要求,具体详见下表3-1-2和3-1-3。这些比较仅供了解、参考。
表3-1-1:3种主要HFC网络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比较表
表3-1-2:DOCSIS 1.1和DVB/DAVIC的上行RF频道传输特性参数
表3-1-3:DOCSIS 1.1和DVB/DAVIC的下行RF频道传输特性参数
2、J.83的四个附件方案比较
ITU-T建议书J.83《用于电缆配线的电视、声音 和数据业务的数字多节目系统》中以四个附件(A、B、C和D)给出了四个技术方案供各国选择,它规范的是基于HFC网络的电缆电视业务与数据业务的下行传输要求,包括成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等要求。下表3-2中对四个技术方案进行了比较,说明了它们共同的特征。实际上,总体来说,欧洲采用的是附件A和附件C的方案,北美多采用的是附件B方案。我国选用的是附件A方案,即DVB方案(EN 300 429)。
表3-2:建议书J.83推荐的四种技术方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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