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通信人在线![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关于我国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及业务界定

浏览:10560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17-10-14

一、引述

电信业务是指电信部门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发送、传递和接收包括符号、信号、文字、图像或者语言等各种信息,为用户提供的各类电信服务项目的统称。我国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投资建设和经营具有物理实体的传输、交换、接入等网络元素和提供端到端全程信息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元素或业务向最终用户提供信息处理服务的业务。

对电信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同时也符合我国对不同业务管理的需要。由于开办不同种类的电信业务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是不同的,如在网络、资金、人员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有些业务还需要频率、码号等稀缺资源,所以对不同电信业务的经营条件和管理要求也是不同的。表现在: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条件和要求是不一样的,涉及优先电信资源的电信业务与不涉及优先电信资源的电信业务的条件和要求业务也是不同的等等。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不仅是电信监管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开展市场监管的依据,也是电信企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的基础;通过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有助于监管机构有针对性地处理好各类业务发展、经营中出现的界定、归类及管理等问题。

二、我国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版本更新情况介绍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融合,电信业务也随之在发展变化,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我国电信市场的发展需求,我国已相继四次发布了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新修订的版本将代替原有的版本。

1、第一次发布-电信条例版

我国首次正式发布电信业务目录是在200092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中,作为其附件公布了《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其目录内容详见下表2-1

2-12000年《电信条理》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2、第二次发布-2001年版

由于第一次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是随国家《电信条例》一起颁布,不便于分类很细,只是基于物理电信网络给出了基础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由表2-1可以看出。因此,紧接着于20016月,当初的信息产业部就进行了第二次发布,称为2001年版。

2001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仅是对电信条例版的基础电信业务与增值电信业务增加了子类,即进行了细化,具体详见下表2-2

2-22001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3、第三次发布-2003年版

经过了2年的实践,信息产业部又于20034月发布了第三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对2001年版进行了调整,称为2003年版,具体分类目录详见下表2-3。由表可知,2003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与2001年版相比的最大区别在于:

2-32003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首先,仍然将我国电信业务采用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的整体架构,同时,为了适应未来全业务公司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向基础运营商提供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根据是否涉及网络和信息安全、市场规模和网络资源等因素,又将基础电信业务分成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进行管理。其中,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涉及需要建设全国性的网络设施,影响用户范围广,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相应采取适度竞争、有效控制的严格管理政策,以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保持基础设施的运行平稳,协调发展;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对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相对小些,因此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和电信资源有效配置等因素,能够逐步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其次,增值电信业务的分类不再基于网络,而是基于业务特征,即根据增值电信业务特征,将部分能够在不同网络上实现、在业务特征上没有本质区别的业务归并在一起;同时根据业务规模经济效益性、对电信市场的影响程度等考虑划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增值业务进行管理。其中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对规模经济效益型不十分明显、对市场影响不大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进入政策相对宽松,从而鼓励中小型企业参与竞争,促进发展。

此外,2003年版电信业务目录给出了各项业务的界定,包括基本分类业务和详细分类业务的定义、特征属性、管理要求及业务类型等。

欲作为资料性查询而详细了解2003年版业务界定的请进入

4、第四次发布-2015年版

为适应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推进电信业改革开放,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健康发展,扩大信息消费,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用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信部对2003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于20151225日发布了《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自201631日起施行。其2015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详见下表2-4

2-42015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三、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介绍

1、修订的原因:2003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出台在当时条件下是为满足我国加入WTO承诺表中关于开放电信业务市场的要求,以及适应当时多运营商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市场格局,促进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增强监管可操作性的需要而颁布的。然而,自2003版颁布后的十年来,全球通信行业的发展环境(如三网融合的大环境)、业务内涵均已发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变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业务创新迅猛发展、电信监管体制的深入转型及电信市场对内、对外开放等新问题、新形势,都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调整工作提出了直接的需求,具体动因详见下表3-1中。为此,工信部在2013年就开始着手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年版)》进行调整修订工作,曾于2013523日在网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3-12003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修订动因

2、修订原则:经过专家论证和广泛征集意见,完成了本次修订,本次修订的原则及指导思想列于下表3-2之中。为此, 2015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基本分类框架不变,仍维持我国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类,基础电信业务仍分为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仍分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3-2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修订原则与指导思想

3、调整变化:修订的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相比与2003年版,重点变化在于:对于基础电信业务,对IP电话、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通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等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对于增值电信业务,为更好的适应业务和市场发展需要,将原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所含业务子类重新调整、合并,确定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业务。同时明确了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并对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呼叫中心和信息服务业务进行细化。具体调整变化的业务部分、内容与因由被汇总于下表3-3中,请关注。

3-3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调整变化

4、业务界定

2015年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同2003年版一样,对修订后的业务给出了业务界定。欲详细了解的请查询下附件。

附件:《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欲进一步了解电信业务相关知识的请进入电信业务基本概念及质量属性我国电信业务的WTO承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助学
© 2004-2024 通信人在线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6113876号 网站技术: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