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3年,当时的邮电部就制定了我国通信行业关于通信工业产品型号的命名方法的系列标准YD/T 638.x-93,共有15个。其中YD/T 638.1-93《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总则》规定了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它适用于邮电工业各专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编写,依据当时的情况它包括邮政行业和通信行业。内容主要包括编制原则、组合原则和构成原则。
1、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编制的原则
对邮电工业各专业产品的型号,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命名的方式,在编制各专业的产品型号命名方法标准时,要求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具体详见下表1。
表1: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编制的三原则
2、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组合的原则
邮电工业产品的型号一般由专业、主称、特征、参数、隔离符号、序号、区分代号七部分内容组成,这七部分组成的基本格式详见下图2-1;各部分的含义及代号表示要求详见下表2-1;其中专业类别及代号的规定汇总在下表2-2中。
图2-1: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
表2-1: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组成部分的含义及代号的规定
表2-2:邮电工业产品型号组成中专业类别及代号的规定
从表2-2可知,当初共设立了包含2个邮政专业产品在内的14个专业类别,但并没有设立通信线缆专业产品(光缆、通信电缆及配套设施等)。
3、邮电工业产品型号构成的原则
专业、主称、序号是构成产品型号的最基本内容。特征、参数、隔离符号是视各专业产品型号构成的具体需要而定,是可取舍的内容。区分代号是产品型号的附属内容,包含改型和再区分两个部分。根据产品型号要求简短、明确、易记的原则,特征或参数的代号应视产品的具体情况可以省略,如果型号中不出现参数,格式中的“-”符号不予标注。
以上简介了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内容,该标准发布较早,但主要是给以原则。若详细了解其内容的请查阅附件。
附件:YD/T 638.1-93《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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