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主要包括光缆线路和电缆线路)的接地主要是为了雷电的防护,即防雷接地,当然也包括强电危害的防护。因此,通信线路的接地系统要求及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主要是由GB 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和GB 51171-201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给出的;另外,还有GB 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和GB 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依据上述标准,通信线路的接地系统要求及接地电阻值要求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光(电)缆线路的接地系统要求
光(电)缆线路的接地系统,主要满足其雷电防护的要求。因此,光(电)缆线路的接地系统要求往往是在光(电)缆线路的雷电防护要求中一同给出的,在做防雷规范时一定同时规范了其接地的规范。这些规范见注于上述工程建设标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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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电)缆线路的相关接地电阻值要求
1、GB 51158的要求
1)架空电缆金属屏蔽层的线路两端应接地,接地点可在引上杆、终端杆或其附近。电缆线路进入交接箱时,可与交接箱共用地线接地。单独做金属屏蔽层接地时,接地电阻应符合下表2-1的规定。
表2-1:电缆金属屏蔽层地线接地电阻标准
2)交接箱(间)应设置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GB 51171的要求
1)电(光)缆线路架空吊线及其它设备(交接箱、分线箱、用户保安器等)的接地电阻的规定应符合下表2-2-1的要求。
表2-2-1:电(光)缆线路吊线及其它设备的接地电阻的规定
2)架空避雷线的地下延伸部分应埋在地面700mm以下,4.0mm钢线延伸线的接地电阻及延长长度应符合下表2-2-2的要求。
表2-2-2:架空避雷线接地电阻要求及延伸线(地下部分)长度要求
3)交接设备的地线应单独设置接地装置,不得利用拉线或避雷线入地,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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