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光波分复用(WDM)系统,由开始的2.5Gbit/s光通道传输速率逐步发展为10G,再到40G、100G等更高的光通道传输速率。为此,我国发布了一系列的不同光通道传输速率×N(N为波道数)的WDM系统的通信行业标准。这里所说的低光通道传输速率WDM系统是指单光通道传输速率在10Gbit/s及以下的WDM系统,下述介绍其通信行业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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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8、16)×2.5Gbit/s WDM系统标准YDN 120-1999
我国当时的信息产业部于1999年8月12日批准发布了YDN 120-1999《光波分复用系统总体技术要求(暂行规定)》,并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是我国发布的第1个关于WDM系统的标准,而且是我国WDM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但同时它规范了8和16波道的2.5Gbit/s WDM系统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标称中心波长分配与光接口(应用代码及分类、参数及值)等相关技术要求。暂时按区段数和区段允许最大损耗规定三种长途配置,即8×22dB、3×33dB和5×30dB三种。前者为区段数,后者是允许区段最大损耗。对于损耗为0.25dB/km的光缆,则对应区段长度分别为88km、132km和120km。因而系统传输距离约为700km、390km和600km。三种系统收端的信噪比(OSNR)分别为22dB、21 dB和20dB。
YDN 120-1999规范的N×2.5Gbit/s的WDM系统是N×G(N为波道数,G为通道传输速率)WDM系统的基础,使更多波道和更高通道传输速率的WDM系统得到了规范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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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32×2.5Gbit/s的WDM系统标准YD/T 1060-2000
在2000年的5月31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发布了YD/T 1060-2000《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32×2.5Gbit/s》,并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发布的第1个单独具体应用的WDM系统,它参照ITU-T G.692等建议和YDN 120-1999标准而制定。其目标是将来提供不同系统间的横向兼容性,目前则只能达到部分横向兼容目的。
该标准规定了32×2.5Gbit/s 的WDM系统的技术要求,针对采用共享掺铒光纤放大器(DEFA)技术和光纤1550nm窗口的密集波分复用系统。标准给出的某些具体参数针对32通路WDM系统,如波长区划分、光接口参数等,标准中有关光放大器和主光通道的参数适用于单方向使用增益范围为192.1THz~196.1THz的光放大器的WDM系统。规范的是点到点线性WDM系统和在OADM应用于线性结构的要求,不考虑OADM设备在环网中的应用。适用于32×2.5Gbit/s 的WDM系统,即以SDH STM-16速率为基础的干线网32通路单纤单向WDM系统的应用,承载信号为其它数字格式或速率的WDM系统可参照执行。其规定的光接口参数指标适用于零色散窗口为1310nm的常规G.652光缆系列,对非零色散位移(G.655)光缆系统可以参照执行。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共有13章所组成,其章节的名称详见下表2中,若要详细了解该标准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2。
表2:YD/T 1060-2000的目录
附件2:YD/T 1060-2000《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32×2.5Gbits》
3、关于(16、32)×10Gbit/s的WDM系统标准YD/T 1143-2001
紧接着,在2001年的5月25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又发布了YD/T 1143-2001《光波分复用(WDM)技术要求--16×10Gb/s、32×10Gb/s部分》,并于当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它也是参照ITU-T建议G.692等建议和YDN 120-1999标准而制定的。规范的目标是为将来提供不同系统间的横向兼容性,目前则只能达到部分横向兼容目的。
该标准适用于以10Gb/s速率为基础的干线网16和32通路WDM系统的应用,承载信号为SDH STM-64系统,即16×10Gb/s和32×10Gb/s的WDM系统。标准给出的某些具体参数针对的是16和32通路WDM系统,如波长区划分、光接口参数等。规定的光接口参数指标适用于零色散窗口为1310mm的常规G.652光缆系统和非零色散位移(G.655)光缆系统。规范的是点到点线性WDM系统。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共有12章组成,其章节的名称详见下表3中,若要详细了解该标准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3。
表3:YD/T 1143-2001的目录
附件3:YD/T 1143-2001《光波分复用(WDM)技术要求--16×10Gb/s、32×10Gb/s部分》
4、关于(80、160)×10Gbit/s的WDM系统标准YD/T 1274-2003
我国一直在不断研究提高WDM系统的波道数,以充分发挥光纤资源的利用率以及提高WDM系统的应用。在2003年的6月5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又发布了YD/T 1274-2003《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160×10Gb/s、80×10Gb/s部分》,并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它同样是参考ITU-T G.692等建议和YDN 120-1999标准而制定的,并是我国目前波道数最高的WDM系统。规范的目标是为将来提供不同系统间的横向兼容性,目前则只能达到部分横向兼容目的。
该标准规定了以10Gb/s速率为基础的160通路和80通路WDM系统的光波长区分配、波分复用器件、光放大器和光接口等技术要求。适用于以10Gb/s速率为基础的160通路和80通路单纤单向WDM系统,承载信号为SDH STM-64 系统或10Gb/s以太网信号,即160×10Gb/s和80×10Gb/s的WDM系统。适用于2000km以内的长途传输,2000km以上超长传输系统,不在本标准规范之内。所规定的光接口参数指标适用于零色散窗口为1310nm的常规G.652光缆系统,非零色散位移(G.655)光缆系统可参照执行。所定义的160波系统为波长间隔为50GHz WDM系统(使用了C+L波段),间隔为25GHz的160波系统有待规定。单纤双向WDM系统不在本标准之内;不采用喇曼放大器,采用非NRZ调制方式达到亚超长距离传输的系统不在该标准之内。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共有14章组成,其章节的名称详见下表4中,若要详细了解该标准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4。
表4:YD/T 1274-2003的目录
附件4:YD/T 1274-2003《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160×10Gb/s、80×10Gb/s部分》
另外,在N×10Gbit/s的WDM系统中,还有超长距离(ULH)的WDM系统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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